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9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促进就业。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创业发展规划政策,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牵头拟订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三)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四)负责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定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五)综合管理全区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规划和政策;综合管理来本区工作的外国专家。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转业军官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调全区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七)负责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政府奖励制度;参与组织实施政府绩效评估工作;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综合管理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化用工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定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政策,贯彻落实离退休政策;管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和继续教育。
(八)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有关政策和标准;统筹拟订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拟订社会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定点单位管理和结算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完善应对预案,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九)负责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关系和劳动监察等法律法规;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等特殊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
(十)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组织建设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网络,定期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统计、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和基金监督科、政策法规科、行政服务科、公务员管理科、事业单位管理科、人才开发科、工资福利科、就业促进科、社会保险科、调解仲裁科。
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常州市武进区劳动监察大队、常州市武进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常州市武进区就业服务中心、常州市武进区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试中心、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档案管理中心、常州市武进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管理中心、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常州市武进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市场。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6家,具体包括: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常州市武进区劳动监察大队、常州市武进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常州市武进区就业服务中心、常州市武进区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试中心。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区委、区政府“五个三年行动计划决胜年”发展主题,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关注民生期盼,持续改革创新,全面从严治党,以“六个高质量”为目标, 推动人社事业再攀新高峰、走在最前列,为我区高质量完成五个三年行动计划、打造苏南模式转型升级试验区、当好常州明星城建设排头兵贡献人社力量。
(二)主要任务
1.围绕民生之本,促进高质量就业创业
一是加快落实就业优先举措。不断拓展招聘渠道,扩大新春招聘、校园招聘、乡镇招聘、赴外招聘等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做精做细“助企聚才”系列活动,举办针对性、实用性更强的专场招聘会。巩固传统劳务基地,加快开拓新兴劳务基地和高校合作联盟,引导外省劳动力有序来武进就业。定期开展企业用工情况监测、企业用工情况和人才需求调查,掌握区内企业用工计划和人力资源需求形势,对接服务好重点缺工企业。
二是深入开展重点群体帮扶。突出抓好困难群体帮扶,强化就业困难人员实名制动态管理。开展失业人员适应性培训,帮助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强化针对性就业服务,开发公益性岗位,落实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等政策。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举办就业创业大讲堂、职业规划大赛等活动。统筹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退役军人就业和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继续加强东西部协作,与陕西安康、新疆尼勒克开展劳务对接。
三是大力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强化“城乡统筹、就业导向、技能为本、终身培训”的理念,开展适应职业生涯不同阶段的各类培训。加强培训机制创新,丰富职业技能网络培训课程内容,逐步实现理论考核与实操考核网络化。持续延展企业新型学徒制模式,开办参众更广、质量更优、口碑更佳的校企合作培训班,将其打造为质效并举的“武进育才样板”。开展2019年“技行武进”职业技能大赛,在全区掀起新一轮技能比武的热潮。
四是持续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强化政策扶持,出台全区青年大学生创业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创业载体培育,持续创建省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打造省级创业型园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实现经济、社会效益双赢。加大创业政策扶持力度,帮助更多创业个人、集群及时享受创业政策。丰富“创新创业”主题活动,举办大学生创业大赛、创业项目征集、项目路演、创业标兵评选等活动,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带动更多就业。
2.围绕百姓幸福,推动高质量社会保障
一是实现制度体系更加完善。深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妥善处理“中人”退休待遇核定问题,重点化解民办学校教师等四类特殊对象的参保问题。加快常武社保一体化进程,调整各项社会保险政策,实现市区同城、同标、同待遇;加速金保系统改造对接,实现市区同人、同城、同管理。落实阶段性降费率政策,支持企业稳定发展。配合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能划转工作,确保征管体制改革期间相关工作平稳过渡。
二是实现覆盖范围更加充分。巩固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成果,切实履行好扩面征缴主体责任,大力推进精准扩面,实现法定人群全覆盖。全力推动社保扶贫帮困,为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发挥好大病保险及医疗救助功能。推动新类型企业、新进从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推动建筑、水利工程等高风险行业参加工伤保险。贯彻落实企业年金办法和职业年金办法,助推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
三是实现待遇提升更加合理。根据国家和省、市部署,统筹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基本养老金合理增长。按政策落实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进一步完善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和工伤康复“三位一体”制度体系,稳步提高生育、失业保险待遇。牵头制定被征地农民保障办法,探索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机制。
四是严格防控基金运行风险。健全人社、财政、审计、公安、民政等职能部门联动机制,依法查处冒领、侵占、挪用、欺诈骗取社保基金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基金安全。建设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信息化平台,加强基金运行能力分析和调研,优化信息化监管手段。开展实地稽核,加强医疗机构和医疗行为管控,严查过度医疗行为。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问题,持续强化基金运行内部监管。
3.围绕创新发展,培育高质量人才梯队
一是加大招才纳贤力度。深入实施“武进英才计划”,广泛推介我区人才政策,提升武进知晓度、知名度,吸引各类高端人才带项目入驻。突出产业重点和引才重点,积极举办装备制造、医疗器械、互联网、机器人等领域的专题人才招智会,赴北上广深等发达地区开展定向招才工作。结合全市领军人才引进模式调整背景,以高附加值产业集聚和高端人才集聚为目标,联合专业机构甄别筛选更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更有前景的创业项目。
二是做优人才发展环境。紧扣省“双创计划”、省“博士计划”、“龙城英才计划”等各类人才项目申报,提升人才工作内生动力。加强博士后工作站的过程管理和指导服务,主动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建站,充分释放集聚高层次人才、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有效动能。分类推进重点领域人才评价机制,配合省、市开展新一轮人才评价标准修订工作,创新开展高层次和急需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
三是完善人才服务体系。实施“武进人才荣誉工程”,持续为人才提供子女入学、医疗保健、住房保障、生活配套、金融服务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定期开展领军人才项目走访调研,动态分析项目发展进程,探索留住人才的有效对策。开展全市十大产业链重点企业挂钩联系服务,协调解决企业人才工作难题。积极搭建融创对接平台,扩大“人才贷”品牌影响力,举办领军人才项目路演和投资洽谈等专题活动,破解领军人才初创企业融资难题。
4.围绕改革大局,实现高质量人事管理
一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做好机构改革中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人员划转等工作,研究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入轨运行后相关问题。坚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全覆盖,持续完善招聘工作体系。建立符合行业特点、均衡人才资源配置的岗位动态管理机制,配合教育系统推进“区管校用”管理体制改革,配合卫计系统探索公立医院人员备案制管理。深入实施事业单位绩效管理和综合考核,加强考核结果综合研判和运用。
二是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按上级部署,及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规范津贴补贴制度,研究制订工资福利政策管理办法。落实公安警员制工资套改,执行警员制工资序列。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类管理,全面优化绩效工资结构,按照“薪酬水平与行业特点挂钩”的理念,鼓励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1+X”改革。完善人事编制管理系统功能,优化人事岗位设置、工资审批等业务流程。
三是提升人事考试科学化水平。加强考务组织精细化管理,完善考试操作流程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人事考试规范管理百分百达标。完善考试基地标准化考场建设,强化考点监控信息管理。加强命题阅卷专家和监、巡考队伍建设,提升业务素质。加强人事考试方法应用研究,推动考试与报考岗位相结合,合理设置笔试内容,科学选择面试形式,确保选拔出真正优秀的人才,打造群众满意的人事考试服务机构。
5.围绕社会需求,构建高质量劳动关系
一是完善治欠保支综合治理格局。落实人社部“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属地管理、专项治理和联动执法,扩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成效。高质量运行劳动关系监测平台,加强劳动关系监测预警维权调度指挥中心建设,确保对上衔接流畅、对下呼应及时,形成联动处置工作机制。推进劳动用工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健全双随机抽查检查机制,规范劳动关系运行事中事后监管。
二是健全劳资矛盾协调化解机制。加强劳动监察、仲裁队伍建设,完善“查裁互补、裁审对接”工作机制,有效破解“案多人少”难题。开展“阳光仲裁”活动,实行裁决书网上公开。配强基层力量,发挥派驻中队、巡回仲裁庭、调解中心优势,开展基层监察员、仲裁员、调解员专业化培训。完善集体合同、集体协商制度,推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和行业性、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真正体现“就近、就地、快速、便捷”化解纠纷。
三是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局面。完善劳动关系分析研判和预警处置机制,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风险管控,防范劳资矛盾引发群体性事件。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行为,全面开展企业劳动关系诊断,持续做好全区样本企业薪酬调查、最低工资调查和制造业人工成本监测。增强企业用工指导,依托区预防劳动争议协会举办“集体协商讲座”、“企业沙龙”等活动。深化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推进常州市劳动保障诚信企业、示范企业创建。
6.围绕群众满意,提供高质量人社服务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不见面”、“见一次面”审批(服务)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逐步实现社会保障、就业创业、劳动维权、人才服务、培训考试等业务网上经办。围绕精简服务、阳光服务、高效服务,扎实做好“减证便民”、“互认共享”、“堵点疏解”,推动“无谓证明”和“难点堵点”全面破解。配合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梳理下放镇(街道)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推动人社服务基层落地落实。
二是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立足金保系统,加快基础网络设施更新改造,健全武进人社网上服务大厅服务。扩大社保卡应用范围,开发社保卡更多民生服务功能。推动武进人社“微网厅”二期上线,逐步实现社保卡自助申请、慢性病网上申报、证明打印等功能。加快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实施就业招聘大数据管理,实现人岗智能配对、就业信息精准推送。创建数据共享的档案工作平台并向基层乡镇延伸,推广在线自助档案服务。
三是强化系统作风行风建设。开展“岗内岗外”正形象行动,严明工作纪律,强化绩效考核,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推进“全能经办”回头看,梳理经办服务环节风险点。放大示范带动效应,持续开展系统内“优秀服务之星”评选。加强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启动干部职工综合能力素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探索“AB岗”工作模式,努力实现干部一专多能。开展形式多样的征文演讲、志愿服务等文体活动,深化人社系统员工核心价值观。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附后);
二、收入预算总表(附后);
三、支出预算总表(附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附后);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附后);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附后);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附后);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附后);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附后);
十、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附后);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附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附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根据《关于下达2019年区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武财预〔2019〕1号)填列。)
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5630.98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370.76万元,减少6.18%。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减少。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5630.9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5630.98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5630.9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70.76万元,减少6.18%。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减少。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 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故增长0%。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故增长0%。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故增长0%。
4.上年结余资金预算数为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上年结余资金,故增长0%。
(二)支出预算总计5630.98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7.01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41.24万元,减少27.82%。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88.89万元,主要用于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277.6万元,减少5.95%。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减少。
3.结转下年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预算资金结转下年。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3743.1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55.23万元,减少10.84%。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减少。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1887.8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4.47万元,增加4.68%。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5630.98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630.98万元,占100%;
政府性预算收入0万元,占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其他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余资金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5630.98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3743.14万元,占66.47%;
项目支出1887.84万元,占33.5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630.9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70.76万元,减少6.18%。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减少。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5630.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70.76万元,减少6.18%。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减少。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支出107.0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1.24万元,减少27.82%。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795.9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88.35万元,减少52.74%。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支出减少。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1141.5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0.96万元,增加12.95%。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支出273.3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3.21万元,减少10.83%。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减少。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支出1504.8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0.15万元,减少9.62%。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减少。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3743.1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544.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
(二)公用经费198.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630.9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70.76万元,减少6.18%。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减少。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3743.14万元,其中: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20.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没有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没有购置公务用车。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没有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20.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 万元,主要原因接待人数不变。
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52.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67.4 万元,主要原因安排会议没有减少。
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16.7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38.28万元,主要原因培训人数减少。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也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
1.城乡社区支出(类)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管理费用支出(项)支出0万元。主要是用于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也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198.1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0.07万元,降低50.24%。主要原因是邮电费、差旅费增加。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50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50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共0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支出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区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力资源、机构编制、公务员管理、军转、外专等方面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指劳动保障监察事务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发放的租金补贴。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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