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开发区人社所,经开区人社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推进我区青年就业,帮助青年加强岗位实践锻炼、提升就业能力,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团省委省工商联关于实施三年十万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12号)和《常州市高校毕业生及青年就业见习实施办法》(常人社发〔2016〕14号)文件精神,现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单位为武进区范围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或镇(街道)、开发区等基层社会公共服务部门;
2、申请单位应管理规范并具有发展潜力,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并具备相应技术含量和符合业务要求的见习岗位;
3、申请单位应设有人力资源管理机构,配备专门的带教人员,具有完善的见习训练计划、考核制度和管理措施;
4、申请单位应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设施。
二、申报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8月5日--2019年8月30日;
地点:武进区人力资源市场1楼招聘大厅。
三、申报和认定流程
符合见习基地申报条件的单位,可向区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区就业服务中心受理汇总后,会同区财政部门对申报单位进行材料核准和实地考察,符合条件的,认定为“武进区青年就业见习基地”,并向社会公布。
四、申报材料
(1)《武进区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2)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复印件;
(3)见习岗位名称、见习数量、见习期限、条件要求等;
(4)青年见习基地的培训条件及师资情况说明;
(5)青年见习基地管理办法。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伟;
联系电话:86529706。
附件:武进区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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