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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武进区2018年度社会组织评先评优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226/2019-00009
主题分类: 社团管理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民社〔2019〕3号 发布机构: 民政局  
产生日期: 2019-03-27 发布日期: 2019-03-2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武进区2018年度社会组织评先评优活动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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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武进区2018年度社会组织评先评优活动的通知
武民社〔2019〕3号
 
 

区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指导)单位、各镇(开发区、街道)民政科(社区管理服务科)、各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充分展示社会组织良好形象,积极营造社会组织良好发展环境,不断激励社会组织奋发进取、开拓创新,发挥社会组织在创新社会治理和为民服务中的积极作用,武进区民政局决定在全区开展2018年度社会组织评先评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迎接公益新时代,唱响公益好声音”。

二、评选对象

武进区注册登记的各类社会组织。

三、评选项目

1、2018年度优秀社会组织(20家区级社会组织和10家社区社会组织);

2、2018年度双十佳社会组织评选:“十佳公益”社团、“十佳公益”社会服务机构;

3、2018年度公益人物(10个);

4、2018年度优秀公益项目(10个)。

四、评选条件

(一)优秀社会组织:

1、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书;

    2、2016、2017年度年检结论合格;

    3、积极参加民政部门组织的能力素质提升培训;

    4、规范化评估等级3A(含)以上的优先考虑;

    5、获得相关部门表彰奖励的优先考虑;

6、具备武进区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认定的社会组织优先考虑;

7、参加社会组织对口扶贫活动的优先考虑。

(二)双十佳社会组织:

1、社会组织依法注册(2019年1月1日前注册登记),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书,机构和负责人无不良记录;

       2、2017年度年检结论不能为不合格;

       3、开展公益活动经常化、专业化、规模化;

       4、获得相关部门表彰奖励的优先考虑;

5、参加社会组织对口扶贫活动的优先考虑。

(三)2018年度公益人物:

1、武进区社会组织负责人或工作人员,无不良记录;

2、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3、热心慈善公益事业,具有较高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

在公益事业上成绩显著,具有较大影响力和代表性。

(四)2018年度优秀公益项目:

1、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证书的社会组织(2019年1月1日前注册登记),自成立以来无违法违规行为;

2、有独立帐号,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完善;

3、有与社会组织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专职工作人员;

4、申报项目必须是2018年以来开展的公益项目;

5、申报项目在服务对象中有较高满意度和影响力。

五、奖励项目及标准:

(一)奖励项目:

A:服务大礼包:2018年度社会组织年检服务、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服务、2019年度财务指导、2019年度社会组织规范化评估服务、2019年度公益创投项目指导(五选三);

B:公益特训营:公益项目培训、公益活动实操学习、学习参观(获评每个社会组织可报一人参加)。

(二)奖励标准:

1、年度公益人物获得参加公益特训营资格;

2、双“十佳公益”社会组织和优秀社会组织任选A、B服务套餐一个;

3、年度优秀项目获3000元/个扶持金。

六、评选程序

(一)申报(2019年3月20日—4月2日)

申报采取社会组织自荐、各镇(街道)及业务主管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申报单位及个人填写申报表格(见附件)并附相关材料,由业务主管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后,于2019年4月2日前报武进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所需申报材料:1、社会组织评先评优申报表(见附件);

2、社会组织统一信用代码登记证书复印件;

3、2016年度、2017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合格记录(未参加过年检的不需要提供);

4、社会组织规范化等级证书复印件或表彰文件复印件;

5、社会组织开展重大活动图片及有影响力的媒体宣传报道;

6、社会组织获得相关部门表彰奖励的证书复印件;

7、获得武进区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认定文件;    

8、其他相关材料。

(二)审核(2019年4月3日—4月9日)

区民政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确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结合社会组织实际及政府相关部门的评价,确定拟表彰的优秀社会组织名单,在武进区社会组织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对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区民政局进行复核。

(三)表彰(2019年4月中旬)

对评选出的社会组织及个人,由区民政局授予相应荣誉称号并给予相应服务套餐;对评选出的优秀公益项目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

七、相关要求

(一)严格评选程序,确保公正公平。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指导)单位对自荐的社会组织及个人出具审核推荐意见,也可以进行直接推荐;各镇(开发区、街道)民政科(社区办)对自荐的社会组织及个人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报武进区民政局最终审定。

   (二)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表彰质量。各镇(开发区、街道)民政科(社区办)、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指导)单位要把评选表彰作为推动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一件大事,精心组织实施。以这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发掘、推荐我区社会组织及个人的先进典型和优秀事迹,不断提升我区社会组织的社会认知度。

   (三)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各申报单位要认真准备申报材料,于2019年4月2日之前,将审核盖章后的申报材料纸质稿(仅需1份),统一报送至武进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6311885

地  址:武进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武进区政府4号楼2楼225室

 

附件:1、2018年度武进区优秀社会组织评选申报表;

           2、2018年度武进区双十佳社会组织评选申报表;

           3、武进区2018年度公益人物评选申报表;

           4、武进区2018年度优秀公益项目评选申报表。

 

 

 

                    常州市武进区民政局

                                             2019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下载附件:20190327024120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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