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区疾控中心、相关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市卫计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常州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常教体[2018]15号)及市卫健局、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常州市中小学生视力健康档案建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卫疾控[2019]24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武进区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加强新时代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区教育局、卫健局和财政局根据有关法规和文件要求,同时结合武进区实际,组织修订了《武进区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和视力健康档案建立工作实施办法》(详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武进区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和视力健康档案建立工作实施办法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常州市武进区卫生健康局
常 州 市 武 进 区财政局
2019年1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下载附件:武教基〔2019〕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