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围绕“提升内涵、提高质量”发展目标,为进一步规范武进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更好地促进全区学校主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根据2018-2019学年度《武进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水平考核办法(2019修订)》(武教发〔2019〕4号)精神,上学年,区教育局继续组织开展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水平考核工作。
考核坚持“遵循教育规律,引导规范管理;尊重学校个性,关注纵深发展;突出学校主体,深入自评自诊”的考核原则,采用学校自评自诊与局行政考核相结合、日常检查与集中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区52所公办小学、31所公办初中(含九年一贯制学校5所)参加了考核,现将《2018-2019学年度武进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水平考核结果》予以公布(具体情况见附件)。
附件:2018-2019学年度武进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水平考核结果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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