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苏教规〔2019〕1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校要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广泛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师德失范行为的警示教育活动,做到人人应知应做、必知必做,引导所有教师自觉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同时,学校原有师德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与“实施细则”不一致的,要及时修订完善。
区教育局将把该项工作的落实情况作为本学年师德师风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请各校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遵守师德规范,提升师德修养,切实维护武进教育的良好形象。
附件: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苏教规〔2019〕1号)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9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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