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苏教人[2019]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区今年的教师交流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制定交流轮岗规划
各校要制定教师交流轮岗3-5年规划和学年度计划,原则上处于交流状态的教师占应交流教师人数的15%及以上,其中骨干教师占交流人数的15%及以上。第一轮交流轮岗之后满6年的教师属于应交流对象,参加新一轮交流轮岗。
二、创新交流轮岗方式
今后一段时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交流轮岗重点通过集团化办学、城乡结对共进、联盟式办学等途径开展。要切实提高优秀教师在交流教师中的比例。交流形式仍为顶岗交流(含结对互助交流)、指导性交流和走教交流等,倡导“组团式”交流,提高交流的实效。
三、加强交流轮岗考核
2019年7月到期的交流教师要做好考核工作,填写《武进区中小学教师交流考核表》(见附件1),双方学校在考核栏里签署意见并进行公示。
四、推进新一轮交流轮岗
2019年9月新学年开始交流的教师填写《武进区中小学教师交流个人申请表》(见附件2),双方学校签署意见并进行公示。
五、加强交流轮岗的组织领导
各校要加强对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领导,广泛宣传交流轮岗的政策制度,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工作,推动交流轮岗工作制度化、精准化、常态化,以师资均衡助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教育局将把教师交流轮岗情况纳入相关考核评价中。各派出学校要按要求填写好《武进区中小学教师交流情况统计表》(附件3),于2019年9月6日前,将3个附件按要求报教师管理服务中心(教育局11楼1102室)。
附件1:武进区中小学教师交流轮岗考核表
附件2:武进区中小学教师交流轮岗个人申请表
附件3:武进区中小学教师交流轮岗情况统计表
附件4:《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苏教人[2019]6号)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9年8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下载附件:武教管〔201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