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义务教育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集中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苏教基〔2019〕7号)《关于集中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的督查方案》(苏教督委办〔2019〕12号)《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督导的通知》(苏教督委办〔2019〕13号)等省市文件精神,近期省市区将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各义务教育学校要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领会《关于集中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等3个文件,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下大决心,立硬规矩,动真碰硬,把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成立以“一把手”校长为组长的违规办学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精心制定本校集中整治违规办学行为实施方案,细化治理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强化治理措施,周密安排,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实施方案于7月15日前发基教科邮箱1253728628@qq.com,联系人:俞振蔚。联系电话:67897016。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义务教育学校要通过告家长书、校园网、公示栏、社会媒体等途径,向家长、社会宣传规范办学行为。通过宣传规范办学行为、减轻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在全社会着力营造有利于规范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浓郁舆论氛围。
4.积极准备,接受督查。区教育局将于近期对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开展全面督查,各校要压实责任,做好督查准备工作,接受督查(台账要求请见附件2)。省市将于7月中旬至我区进行督查。
以上通知,希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江苏省教育厅相关文件
附件2:台账准备要求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7月10日
下载附件:武教督委办〔201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