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部署,按照《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通知》要求,推动武进区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结合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区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和各校要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党委政府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坚决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校园。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各校要建立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通过召开党委(党组)中心理论学习等形式传达学习和部署扫黑除恶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对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校园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层层抓好落实。要组织一次本校全体教职员工的集中学习和测试,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熟悉掌握本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情况和“应知应会”内容。
二、明确工作内容,细化职责分工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教育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职责规定,按照市教育局有关处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职责规定,明确区教育局机关各有关科室重点任务职责分工如下:
1.排查涉黑涉恶势力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
(1)排查黑恶势力渗透的敲诈勒索线索(责任科室:安全综治科)。
(2)排查校园欺凌线索(责任科室:安全综治科、督导室、基础教育科、职社科)。
(3)排查干扰阻挠教育项目建设施工线索(责任科室:发规科)。
2.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整治(责任科室:安全综治科)。
3.加强“平安校园”建设(责任科室:安全综治科)。
4.建立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校园工作机制和相关案件及时报告制度(责任科室:安全综治科)。
5.在校生法治宣传(责任科室:督导室)。
6.在校生道德熏陶、心理疏导(责任科室:基础教育科、职社科)。
7.综合协调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科室:安全综治科)。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在做好本科室、本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同时,要在分管业务范围内指导督促学校做好相应的工作。各校要针对局机关的职责分工,对接好局相关科室,进一步细化明确内部分工,督促学校各部门在分管的业务范围内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三、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补齐短板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区教育系统按照各级扫黑除恶办的工作部署认真开展工作,但工作中发现,开展专项斗争中还存在一些短板:个别机关科室和事业单位、学校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思想认识不足,责任落实不扎实,工作部署不到位,宣传教育力度小;线索摸排不细致,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有漏洞,学校周边综合治理效果与师生、群众要求有差距,矛盾纠纷排查不细致、化解不彻底。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和学校要认真总结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取得的工作经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全面加强专项斗争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着力补齐专项斗争中存在的短板。
四、瞄准工作重点,深挖问题线索
要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工作要求,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和学校要切实增强工作敏感性、主动性,建立完善涉黑涉恶线索定期排查机制,每月全面排查涉及教育和学校的涉黑涉恶涉乱线索,做到不遗余力、不留死角。重点围绕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的社会黑恶势力,干扰校园周边环境、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不法人员,干扰教育项目建设、强揽工程、强装强卸、强买强卖的黑恶势力,各类校园贷、套路贷侵害师生问题,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其他侵害师生的黑恶势力等。要充分利用举报电话(市扫黑办:0519-85680694,武进公安分局:0519-81992270,经开区公安分局:0519-88771352;武进区扫黑办:0519-88310016,武进区教育局0519-67897019)、举报信箱(武进区常武中路8号区委政法委扫黑办,邮编:213161)、举报电子信箱(czwjshb@163.com)、网上举报(常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gaj.changzhou.gov.cn)、微信公众号(常州武进公安微警务)、新浪微博(平安常州)等方式举报。通过地毯式、常态化的滚动排查,全面摸排教育行业领域存在的黑恶问题线索,并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同联动,深入挖掘、严厉打击隐藏幕后的涉黑涉恶势力。
五、加强综合治理,净化教育环境
区教育局将发挥区校园安全联席会议和校园安全专委会作用,组织全区学校,协调各镇、开发区、街道和区有关部门在5、6月份集中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通过集中治理工作,着力解决校园及周边存在的突出隐患和问题,积极化解涉教涉校矛盾纠纷,广泛营造治安氛围,努力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
综合治理的主要内容为:一是迅速开展安全隐患和矛盾排查工作;二是立即进行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整改;三是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学校及周边突发事件;四是积极开展舆论宣传,稳妥处置网络舆情;五是加强学校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安全保障;六是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特殊人员管理工作;七是加强对学校及周边建筑工地的监督管理;八是加强学校及周边地区文化市场的监督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九是依法严格学校周边商业网点的管理,规范校园周边经营秩序和查处取缔黑网吧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校园周边售卖危险玩具的行为;十是加强对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十一是加强简易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等治安综合整治;十二是进一步完善防治学生欺凌治理机制,推进学生欺凌排查和防治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
根据“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的原则,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采取各镇(开发区、街道)和区学校安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及各校自查自纠,区综治办和区学校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镇(开发区、街道)负责本辖区内各校周边环境的排查整治工作;区学校安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原则上负责湖塘镇、高新区北区学校周边环境的排查整治工作,并指导督促各镇、开发区、街道下属部门协同开展工作;学校协同配合校园周边环境的排查,全面负责学校内部隐患问题的排查与治理。
六、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范能力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和各校要利用各种形式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持续组织参与开展“扫黑除恶,武进在行动”主题宣传活动。各校要积极开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阵地,利用横幅悬挂扫黑除恶宣传标语,采用电子屏滚动播放、醒目位置张贴、展板和橱窗展示扫黑除恶宣传内容,向师生、家长发放宣传手册等,并及时将相关图文信息向武进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新闻栏目投稿,大力营造扫黑除恶氛围,吹号角、鼓士气、战黑恶;同时要积极开展法制宣传、道德熏陶、心理疏导,着力把预防校园欺凌、“校园贷”等可能滋生黑恶犯罪领域的问题作为学校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的重要内容,列入课程计划,课堂教学,防止学生被黑恶势力渗透利用。进一步推进平安校园深化建设,提高平安校园建设水平,打造安全阳光校园。
请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和学校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的落实;各校要按照政治站位、依法严惩、深挖彻查、综合治理、组织建设、宣传教育等方面立即做好相关台账资料,并将专项斗争开展一年多来,特别是本通知的落实情况和主题宣传活动情况形成总结材料,以纸质稿(图文)形式盖章后于5月17日前报区教育局安全综治科。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9年5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