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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承诺预审制是简化审批、凸显项目建设主体市场主体地位的一项创新举措。3月11日,从行政审批局了解到,经开区正式启动重点项目建设信用承诺预审制,提升重点项目行政服务效能,助推工业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投运。
根据方案,适用信用承诺预审制的项目主要包括列入年度经开区级以上重点并且符合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预先安排或落实土地指标的工业类项目。信用承诺预审适用从项目立项(备案)至竣工备案前整个预审阶段。
对于适用范围内,确定要实施、基本条件具备的项目,由项目建设主体填写建设审批信用承诺预审服务单作出相关承诺,相关审批部门凭服务单,视为材料齐全,提前介入、提前服务,预受理申报材料,出具相关预审查服务意见,项目建设主体根据相关预审查服务意见开展前期工作。
当申报材料齐全且达到法定审批条件后,相关部门根据前期预审查服务意见,按法定程序为项目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这种‘企业作承诺、政府提要求、事中强监管、信用有约束’的新型企业投资项目管理模式,将最大限度提高企业投资便利化程度,助推企业投资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投运。”经开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缪飞介绍,对于实施信用承诺预审制的项目,行政审批局和相关部门将加强预审监管,一旦发现企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有擅自调整或改变规划和建设内容、违背承诺等行为,以及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的,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停止建设并予以整改,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对项目方存在弄虚作假或违背信用承诺行为的,一经发现,项目建设主体及相关责任人的失信行为将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情节严重的列入信用“黑名单”,永久取消使用信用承诺预审制资格,并实行相关行业和市场禁入或限入,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