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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正式启动机动车维修行业备案制工作
发布日期: 2019-12-24    来源:交通局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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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起,武进区正式启动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制工作。这标志着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制”在我区落地实施,是机动车维修领域“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

目前我区机动车维修业户共749家,新开业的机动车维修者一律实行备案制,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仍在有效期内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当前无需进行备案,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到期前,及时到原许可的所在地县级以上备案机构进行备案。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在备案前需取得经营范围中有“机动车维修”或者“汽车维修”或者“摩托车维修”等项目的营业执照。

为方便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快速通过备案,武进运管处提供两种办理方式,一是通过“江苏运政服务”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备案,二是向武进区运输管理处附送备案材料。网上办理备案与备案机构办理效力等同。

在实施备案制的同时,武进运管处也将继续加强维修行业监管,如发现新开业务未按时备案或已取得许可证的业户过期未进行备案,武进运管处将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备案相关问题可咨询武进运管处,咨询电话:86503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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