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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武进区河道、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湖泊保护范围划定工作通过正式验收
发布日期: 2019-12-03    来源: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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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下午,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组织在武进召开了常州市武进区河道、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湖泊保护范围划定正式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常州市水利局,武进区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武进分局,区水利枢纽中心、河道湖泊管理处、太湖堤闸工程管理处、常州市基础地理勘测中心(施工单位)、江苏省工程勘测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抽检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和专家。

《武进区河道、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湖泊保护范围划定实施方案》中共25条河道、2个湖泊和3个水利工程,受“三河工程(新沟河、水安河、新孟河)”等工程建设影响,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本期项目调整为14条河道、2个湖泊、12个水利工程。分别为:江商运河、扁担河、南运河、武宜运河、夏溪河、治里河、中干河、孟津河、武进港、雅浦港、锡深潜河、武南河、丁塘港和北港河;福湖、太湖;曹尧港闸、大寨河闸、丁含派闸、渡船闸、横扁担河闸、南宅河闸、武南河闸、南运河闸、大通河东枢纽、大通河西枢纽、武进港枢纽和雅浦港枢纽。对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76号)、省水利厅、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任务的通知》(苏水管〔2016〕27号)《关于下达2017年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任务的通知》(苏水管〔2017〕23号)《关于下达2018年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任务的通知》(苏水管〔2018〕23号)及批复内容要求明确的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对象,已按要求完成工作目标。验收委员会一致同意常州市武进区河道、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湖泊保护范围划定工作通过正式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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