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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联合监察我区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落实情况
发布日期: 2019-11-22    来源:工信局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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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审查工作承担着对高能耗项目源头管控的责任,是控制区域新增能耗的主要途径。按市工信局部署,市工信综合执法支队联合区节能监察中心,从11月12日起至21日止,依法对我区15家2018年度已完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查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情况。这15家项目按计划应于2018年度完工,其中12家位于武进高新区,大部分为新上招商引资项目。本次监察主要针对各项目的节能评估报告、评审意见和审批机构的节能审查意见,采取听取企业负责人汇报,实地查看项目建设情况、运行情况,现场抽查生产工艺、用能设备、核查能耗数据和能效指标、节能措施等方式进行核查。

监察情况:根据项目建设进度,4家项目未完工,其中2家变压器实际配置与设计不一致。7家项目已完工未达产,其中1家变压器实际配置超容量50%以上,1家在用一台强制淘汰电机,未完全达产项目无法统计对比能耗。4家项目已达产,其中1家实际能耗超出能评能耗15%,批建不一致,1家无法区分分期建设能耗。

存在问题:1家项目年综合能耗总量超过节能审查意见规定能耗总量15%。3家项目实际使用变压器与能评报告不一致。1家项目选用设备有高耗能落后设备。1家项目能源计量配置未到位。市工信综合执法支队将根据相关规定下达处理意见,要求企业按照实际情况修改节能报告、完成审查程序。市工信综合执法支队和区节能监察中心按职责持续跟踪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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