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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常州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调整工作的通知》(常农计〔2018〕20号)等文件精神要求,为进一步强化畜禽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主体责任,提高强制免疫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高养殖场户实施强制免疫的自主性和灵活性,2019年11月6日,武进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江苏立华牧业常州分公司提供的武进辖区内立华牧业加盟农户的相关材料进行现场核查。
核查的重要内容为检疫票据、抗体检测报告、疫苗订购发票、疫苗领用明细、免疫程序、免疫档案等,重点校对2018年11月1日到2019年10月31日期间嘉泽镇、牛塘镇内立华牧业加盟农户的肉鸡产地检疫数,双方核查产地检疫数后确认一致。
核查结果为立华牧业自主采购的疫苗符合兽药及防疫管理有关规定,加盟农户均按计划实施免疫程序,履行强制免疫义务。武进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结合省、市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计划,每半年对立华牧业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效果进行监测,免疫抗体合格率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符合“先打后补”企业申请补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