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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下午,建管中心2019年第八期内部培训在三楼会议室召开,此次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相关知识,主讲人为材料监督科张翼凌,中心班子成员和全体监督人员参加。
建设工程各参建单位是建设工程的直接责任主体,保障工程建设质量也是各责任主体应尽的义务,责任主体如果不负责,不担责,工程质量自然也就难以让人放心。建设工程质量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近年来,由于建设责任主体的不负责导致的工程质量问题时有发生。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行为,强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履行质量责任的监督管理,建设部制定了《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本次课程由中心资深质量监督高级工程师张翼凌主讲,将《办法》中的条款逐一进行宣贯,包括不良行为记录的定义、界定、各参建主体的不良行为内容、记录方式方法、监管部门管理方法等方面进行了细致的解读,其中运用了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案例进行辅助阐述和补充说明,授课持续约40分钟,受到了大家的好评。
不良行为记录的管理是推进工程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的不良记录管理工作,是基于加强诚信建设的需要。通过本堂课的学习,中心监督人员增强了对建筑工程现场监督环节对于参建单位不良行为的理解,为实地监管打下了扎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