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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化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优化养老服务营商环境,根据江苏省民政厅、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关于做好养老机构登记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民养老〔2019〕10号)要求,区行政审批局从10月10日起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事项办理,不再受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登记、换证、变更业务。养老机构法人登记后,向武进区民政局进行备案,即可开展服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