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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宅基地管理工作,推进武进区湟里镇民房建设工作有序开展,9月2日下午,湟里镇组织召开宅基地管理工作会议,镇农经站、国土所、建管所、综合执法局及各行政村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湟里国土所副所长吴旭翔首先针对上一阶段《湟里镇农村民房建设审批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情况作经验总结,农经站蒋俊舟同志领学区试点办《关于做好农村宅基地(民房)管理工作的通知》。会议明确,民房审批要严格遵照三项原则:一是先批后建原则,凡未经镇政府审批完毕的民房,有旧房拆除、基础开挖等实质性抢建行为的,一律取消其审批资格,且作为违法建设行为从严从快处置;二是节约集约原则,改建和新建住宅尽量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建设用地,严格执行超面积有偿使用和自愿有偿退出的规定;三是属地管理原则,各村要切实负责,从建立健全机制、落实人员配备、配合现场处置等方面,对辖区范围的宅基地管理进行全方位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