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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金融活动广告监管,日前,洛阳分局开展了非法金融活动广告线索监测排查工作。
8月21日,区市场监管局洛阳分局组织辖区内9家广告经营主体开展行政约谈会。一是宣传讲解了《广告法》对广告经营者相关规定,尤其是第三十四条“广告经营者应当履行的登记、审核、归档义务”和第五十五条相关罚则,强化经营者对法律条款的认识;二是签订了《有关履行金融业务广告发布前审查义务的承诺书》,督促要求广告经营者在接受订单时认真履行发布前审核义务,明确要求金融产品或者服务广告设计中显著标明“投资有风险”或“投资需谨慎”等字样;三是沟通座谈,了解了辖区内广告经营者的经营情况,督促经营者发现制作非法金融广告设计的单位或个人及时上报线索。
区市场监管局洛阳分局将持续深入排查,加强研判分析,对涉及或者可能涉及非法集资、“套路贷”等非法金融活动的广告,第一时间上报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