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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融资担保相关监管规定和省市工作安排,2019年7月29日至8月14日,区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省第三方机构和常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对我区7家融资担保机构进行了2018年度合规性年检工作。
本次合规性年检工作,主要是按照《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3号)及其四项配套制度等相关监管规定,重点对各家融资担保机构的基础管理、业务经营、三级资产比例管理、监督管理、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方面进行核实检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将依据各设区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审核意见,并结合日常监管、现场检查情况,确定监管评价结果。
9月底前,对此次监管评价合格的融资担保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将配合省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做好换发新式业务经营许可证工作;对现场检查不合格,规定期限内整改仍不合格的企业,将督促企业依法依规逐步退出融资担保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