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动态> 部门动态> 内容
近日,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下发了《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常见安全隐患警示清单》,8月12日下午,区应急管理局危化科对清单内容进行了认真系统的学习。
《警示清单》共244条,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缺陷。其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共86条包括劳动纪律、工艺纪律、特殊作业等;物的不安全状态共102条包括工艺专业、设备专业等;管理缺陷共56条包括合法合规性、制度、规程等,指的是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各层级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在日常工作中经常性、重复性发生的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问题。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警示清单》对开展化工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预防和防范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下一步,区应急管理局将及时把《警示清单》下发至各镇、开发区、街道乃至所有化工企业,督促企业组织从业人员认真学习,并对照《警示清单》开展自查自纠,形成化工企业学清单、查隐患的良好氛围。同时,将通过《警示清单》,进一步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和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严防化工企业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