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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材料质量安全风险防控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市局有关工作部署,7月20日至31日,区市场监管局向辖区内7家电站锅炉使用单位传达了文件精神,并组织企业开展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材料质量安全风险自查自纠。
文件规定,企业重点核查管材是否满足订货技术条件约定,包括来源、规格、数量、质量证明文件、原材料采购合同、管遒元件采购合同等,采用进口管道材料的,核查海关报关单、商检报告(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并结合生产、使用过程中检验检测情况及运行情况,深入排查锅炉管材质量安全问题和隐患。
目前7家单位均已提交管道材料质量风险防控台账,对19台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材料进行了自查自纠,均暂未发现安全隐患。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督促企业持续开展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安全排查,积极防范重大安全隐患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