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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医疗机构管理,6月11日至7月3,区卫生监督所对全区范围内所有一级医疗机构、武进三院、武进四院、武进中西医结合医院、常武太湖医院,及辖区内其他开展预防接种的机构开展医疗机构专项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传染病防治、医院感染管理、放射卫生、医政管理及医疗机构信用评价等方面。
针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各单位限期整改,并对各单位进行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检查结束后,区卫健局将于10个工作日内通报检查结果并进行不良执业行为记分,违规严重的将立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