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动态> 部门动态> 内容
为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总基调,全面加强和规范全省取用水管理,按照省市要求部署,武进区水利局自4月22日召开全区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工作部署会议以来,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技术支撑、严格工作考核、积极宣传引导等举措,截至6月28日,录入取水工程(设施)名录661个,圆满完成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第一阶段工作。
本次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对象为全区范围内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用水资源,应纳入取水许可管理范围且未报废的取水工程(设施),包括闸、坝、渠道、人工河道、虹吸管、泵站、水井、水电站等。武进区水利局成立核查登记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各自分工,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前提下,宣传动员各取水户进行注册填报,及时对核查名录进行复核,查漏补缺、核实修正,对填报信息不对、不全的取水单位要求补录或退回修改。下阶段,武进区水利局将按照上级部门统一部署,有序推进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第二阶段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