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动态> 部门动态> 内容
为进一步深化落实长效管理,6月25日,区市政处组织清理城区路灯杆上违规悬挂的广告牌及条幅,一举拆除违规广告35处。
强化“三杆”整治,维护市容市貌,是区市政处推进行业化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此,区市政处制定了《武进区路灯杆悬挂广告管理办法》:凡是在区市政处管辖的路灯杆等照明设施上,设置悬挂单幅或双幅广告的,必须先向该处提出申请,经许可后方能实施。设置的广告不得妨碍行车、行人安全,作业时不得损毁灯杆周边的市政设施及绿化、不得损坏路灯等相关照明设施。同时要求,悬挂的广告应规范、有序、整齐、无不良内容,悬挂的广告期满后须立即自行拆除。
区市政处路灯养护人员近期巡查时,发现多处路灯杆上有未经审批违规悬挂的广告牌、广告条幅等,涉及汽车年审、停车场、商超、医馆、加油站指示牌等,严重违反了相关条例。
此次,区市政处采取突击行动进行全面清理,既优化了广告市场环境,也进一步推进了城市精细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