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动态> 部门动态> 内容
为贯彻《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加强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监督检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保障医疗器械安全有效,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全区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开展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要求企业高度重视,加强自身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二是要求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对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办法》等要求自查,排除质量风险,消除安全隐患;三是要求企业及时关注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信息。不合格产品要严格按照流程进行处置,分析不合格原因,进行风险评估,制定预防纠正措施,认真落实整改。
截至5月26日,已经有239家相关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14家医疗器械使用单位递交了自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