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动态> 部门动态> 内容
为深入贯彻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总基调,全面规范和加强全区取用水管理,促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省水利厅《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工作的通知》(苏水资〔2019〕9号)和市水利局《常州市水利局关于转发江苏省水利厅开展全省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工作的通知》(常水资〔2019〕16号)文件精神,武进区水利局于4月23日组织全区各乡镇(街道)水利站技术负责人共23人赴市水利局参加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工作技术培训会,这也标志着我区全面启动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工作。
此次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对象为我区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用水资源,应纳入取水许可管理范围且未报废的取水工程(设施),包括水闸、坝、渠道、人工河道、虹吸管、泵站、水井、水电站等9大类工程(设施)。核查登记工作将按照“先核查、后登记、再整改提升”的总体安排,制订细化整改实施方案,完成核查成果资料汇总整理、统计分析、资料审核和报告编制工作等,切实加强取用水管理,提高水资源管理能力和水平,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有效保护。此次核查登记工作从2019年4月开始,预计2020年6月全面完成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