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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起,我区长期护理保险正式受理申请
发布日期: 2019-03-01    来源:人社局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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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起,常州市长期护理保险正式在武进区试点实施,武进区社保经办机构将全面开展受理申请工作。武进区作为该市长期护理保险先行先试地区,从制度设计着手,经过半年多时间的扎实推进,已经完成项目正式实施前的制度、流程、标准等相关内容的设计规划工作,并组织开发长期护理保险业务经办系统,现已具备对外受理申请的条件。

凡在申请时点前连续参加武进区职工医保、居民医保2年(含)以上,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失能,经过6个月以上的治疗且病情基本稳定的参保人员,均可申请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常州市武进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行以个人缴费、政府补助和医保基金划转相结合的多渠道资金筹集机制,对经评定达到一定护理需求的长期失能参保人员,为其本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服务。试点期间,将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与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医疗护理等所需费用。保障项目主要包括清洁照料、睡眠照料、饮食照料、排泄照料、卧位与安全照料、病情观察、管道护理、康复护理及清洁消毒等护理服务。

经过申请、评定为重度失能的参保人员可享受相关长护险待遇:一是选择居家接受上门护理或入住定点养老机构接受护理的,基本生活照料待遇按40元/日标准予以支付。同时,符合家庭病床建床条件参保人员发生的基本医疗护理费用,每月450元以内的费用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按60%比例支付;二是选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护理的,基本生活照料费用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按35元/日标准予以支付。同时,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护理费用以及相关的医保范围内费用,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60%,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试点期间,此项政策预计惠及4200名武进区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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