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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简化节能(节水)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2019年2月18日,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进分中心组织工作人员就新文件开展了交流学习活动。
新文件明确了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逐步扩大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等几方面内容。在学习讨论环节,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结合平时工作中的操作实际,对文件政策的调整做了相关梳理分析,对于下一步工作中相关的文件宣贯、招标文件版本的调整以及开评标过程中可能涉及的操作流程调整进行了相关讨论,理清了下一步的工作思路。
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的实施,将成为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对全社会形成环境保护风尚起到了良好的引导作用,我们将以此为契机,做好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的贯彻实施工作,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优化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