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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安监局明确全区化工企业复工复查工作要求
发布日期: 2019-02-15    来源:安监局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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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化工企业节后复工复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2月14日区安监局提出明确的工作要求。

所有化工复工复产企业要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一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在复工复产前亲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周密的复工复产方案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内部审批、管理程序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逐级落实复工复产责任制,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二是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组织带队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对生产设备、安全设施、各种仪表、管道、阀门、危险品储存装置和厂房等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立即进行整改,保证安全可靠,隐患排查整改治理要严格实现“闭环”处理。三是必须开展岗位安全风险辨识,严格落实危险区域、危险工艺、重要岗位和薄弱环节的安全防范措施,强化应急处置工作。四是必须组织一次复产复工前的安全验收,由相关安全技术人员进行论证,确保验收合格万无一失后,方能复工复产。五是必须要强化员工安全培训教育。特别是新上岗、转岗、轮岗人员要严格做到培训考核不合格不上岗。六是停产检修作业必须严格制定检维修方案,尤其是进入塔、罐等受限空间和动火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应的危险作业审批手续,严格执行《江苏省精细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规定(试行)》及动火作业第三方技术服务等有关规定,并做好相应的检测检验工作,配备专人现场监督指挥、监护等安全防护措施。

同时,要求各地结合《武进区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强对化工企业复产复工的安全监管,切实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化工企业少于10家的要做到全覆盖,10家以上的检查比例不低于80%。下一步,区安监局将对重点企业复工复产要求落实情况开展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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