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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执行《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通告》精神的贯彻落实,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环保和文明意识,自觉抵制非法经营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区城管部门全体工作人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工作目标,全力以赴与公安、安监等职能部门扎实推进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机制。区城管部门按照“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全民参与”的工作原则,结合城市管理工作职责,专门制定了《关于开展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到禁放工作形势的严峻、任务的艰巨性,对照方案积极开展禁放工作,宣传发动广大市民,依法查处流动兜售、占道经营烟花爆竹摊点,积极会同公安、安检等部门及时劝导、制止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努力实现全面禁放工作目标。
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郁氛围。区城管部门结合工作目标,对管辖区域内的商家店铺发放告知书,尤其对禁放区域内24家有烟花爆竹许可零售店进行宣传引导,严格查处商户占道销售、展示烟花爆竹和流动摊点买卖烟花爆竹行为。同时,组织倾心为民城管志愿者深入到45个社区和商业综合体,分别在住宅小区楼道公告栏、商业综合体宣传栏张贴和发放温馨提示1000余份。引导社区、商业综合体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横幅、滚动屏等大力宣传禁放标语或公益宣传片,提高广大居民和商户对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知晓率。
强化巡查管控,严格执行值守制度。区城管部门在整治时期和重大节假日期间建立了24小时值班制度,成立应急执法队伍,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做好全过程记录,遇重大情况及时联系区禁放办和公安部门协同处置,同时,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定期将禁放工作开展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到突发情况即时即报。截止2月14日,组织发动党员干部累计722人次,协助公安部门查处违规燃放案件1起,劝阻教育燃放人员4人次。
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是一项建设生态文明家园的国家长远大计,禁放工作还持续在路上,为了能够完全杜绝烟花爆竹的燃放,区城管部门将继续不断的抓好宣传和疏导工作,使得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成为常态化,促使全民自觉遵守,让我们携起手来为生存环境的宜居美丽作出自己一份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