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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血液制品流通和使用行为,防范血液制品安全风险,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满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需求,2月14日,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血液制品零售企业工作会议,辖区内17家有血液制品经营范围的药品零售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区市场监管局药品科科长邰斌首先通报了上级部门《关于立即暂停使用上海新兴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产品的紧急通知》,明确要求经营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及时开展自查,严格按照GSP规范经营血液制品。然后,就如何规范血液制品经营及使用作了详细讲解。
邰斌科长在会上提了三点要求:一是严控血液制品的采购渠道。应从取得合法资质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购进血液制品,加强对血液制品供货单位、供货单位销售人员及购货单位采购人员的资格审核,并存档管理;二是制定合理规范的血液制品使用制度。按照冷链要求规范血液制品的使用储存,严格凭医师处方销售处方药,建立相关制度,对血液制品的销售去向能够有效追溯;三是积极宣传和正确引导。充分发挥执业药师审方和指导合理、安全用药的作用,保证血液制品的使用安全,同时有义务提醒患者从正规渠道购买血液制品。
与会企业当场签订了《血液制品经营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并表示已按要求开展自查,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将严格执行血液制品流通环节管理的相关要求,严控血液制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