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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局机关各科室、事业单位的共同努力,截止1月29日,区住建局提前圆满完成了2018年劳动工资统计年报工作。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区住建局实际情况,为切实完成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工资统计年报工作,局人教科组织相关单位人事干部参加区统计局召开的全区非私营单位工资统计年报培训会议,深入了解各项指标的具体填报要求,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同时,为确保统计年报工作的真实性、正确性、准时性,一是要求以“谁发工资谁统计”为基本原则,劳务派遣人员按照“谁用工谁统计”的原则统计;二是要求统计时间与单位人数保持一致性,统一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三是要求填全相关指标项目,其中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房费、水费、电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等,不包括单位替个人缴纳的保险等。不能漏报跨年度的各项奖金,错报各项工资条目,少报个人缴纳的社保、公积金及住房补贴等费用,或者不报除了工资奖金和各种补贴外,各种工会、门诊等费用;四是要求于1月31日前完成统计报表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