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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将于2019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我市禁放区域内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为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减少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发生,1月17日—18日,建管中心对武进区禁放范围内的在建工程开展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活动。
因建筑工地现场各类线路管道密集,燃放烟花爆竹会造成一定的安全隐患。根据上级部门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区工程实际情况,建管中心前期起草了建筑工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告知书,并且设计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板,针对我区在建工程流动情况,打印了100余份。17—18日,中心稽查科将禁放范围内的工程进行了梳理整合汇总,最终划定了41个在建工程,并通知每个工程负责人,来中心领取了告知书和宣传标语,并要求悬挂在工程现场的醒目位置,拍照上传至稽查科以备查。每个来领取宣传标语的工程负责人都表示会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不准任何单位和职工在工地现场燃放烟花爆竹。
禁止建筑工地燃放烟花爆竹是建管中心加强工地长效管理,保护生态环境,确保安全施工的重要手段。今后,建管中心将继续根据最新文件精神,及时贯彻落实到工地管理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