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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教育局、区行政审批局统一部署安排,全区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书将于2018年底到期换证。区行政审批局依托区教育部门对民办学校年度检验情况,对涉及有许可项目变更的学校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规定进行严格把关,依法依规进行办学许可证书变更审批,保障民办学校健康规范发展。截止2019年1月18日,全区共有20家民办学校进行了办学许可证换证,其中5家校长变更,1家举办者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