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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办法(试行)》出台
发布日期: 2019-12-20    来源:武进新闻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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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办法(试行)》出台

3万老年人群受益 全区居家养老服务基本全覆盖

昨天下午,我区召开《武进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办法(试行)》新闻发布会,对新办法进行了解读。副区长张小虎参加发布会。

此次出台的《办法》,服务对象为户籍及实际居住地均在武进且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内容主要包括生活照料、精神关爱、健康以及其他上门助老服务。服务标准方面,区民政局将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服务对象进行评估,评估等级后确定可享受的服务标准。援助对象评估为0级(能力完好)、1级(轻度失能)和2级(中度失能)的,享受不超过200元/人·月的服务;评估为3级(重度失能)的,享受不超过300元/人·月的服务。80~89周岁的老人,享受不超过60元/人·月的服务。

据悉,我区是较早步入老龄化社会的地区之一,老龄化程度已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呈现出人口老龄化速度快、空巢独居老人多的发展趋势。截至9月,我区60周岁及以上人口达25.1万人,占总人口的25.3%,65周岁及以上13.2万人,占总人口的13.4%,远高于国际老龄化标准。居家养老服务在我区全面铺开后,预计有3万名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受益,全区居家养老服务基本实现全覆盖。目前,我区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已经进入招投标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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