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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今天从区人社部门获悉,为进一步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市人社局、财政局等六部门联合下发文件,从本月起正式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新政,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与稳岗返还。根据文件指示,对2018年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事业保险费。返还标准为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事业保险费的50%。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且承诺获得稳岗返还后6个月内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按6个月企业参保地上年度人均失业保险金水平和上年度企业平均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人数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