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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礼嘉镇种水果的陈先生给本栏目打来电话,说自己申请的农业看护用房不够用了,大批水果没办法存放,想问问有什么解决办法?来看报道。
陈先生做这水果生意已有六个年头,从起初的两亩番茄地到现在的十二亩小果园,生意越做越大,可有个大难题却怎么也解决不了。他告诉记者,水果摘下来以后只能放在屋子里,但是申请的15平方米的农业看护用房根本不够用。
电话采访 陈先生:我们这个十几亩的(水果)大棚,加上露天的一些水果,有一二十亩。如果真正给我们15个平方,确实解决不了我们堆放的问题。
10号下午,记者带着陈先生来到礼嘉镇,镇建管所副所长施晓明和城管所所长黄文洁受理了此事。在大致了解情况后,施晓明表示,陈先生如若确实需要更多空间存放水果,可以申请临时看护房。交谈结束后,城管所所长黄文洁要求实地查看一下陈先生的果园,帮助他准备一些申请材料。可到了现场之后发现,陈先生口中所说的“农业看护用房”占地面积已经远远超过15平方米。
礼嘉镇建管所主任 施晓明:我们刚才在会议室也跟他进行了一个交流沟通,然后到现场去看了之后很明显是一个是属于大棚房整治范畴之内的超标准的建设。
“大棚房”必须拆 政府体恤民情来解难
“大棚房”是指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以农业设施为名进行非农建设,属违法行为。那么,陈先生果园里的“农业看护用房”是否真的是大棚房呢?
在果园内,记者看到,陈先生口中的农业看护用房确实已经超过15平方米,而且屋内设施一应俱全。小到微波炉,大到滚筒洗衣机,陈先生及其家人“隐居”在这里已经有一段日子了。镇建管所副所长施晓明说,礼嘉镇“大棚房”问题整治任务书中明确提出,服务于农业生产的农业大棚看护房超过规定标准的,整改标准要严格控制在“单层,15平方米以内”,而且对于这些违法违规改变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的“大棚房”必须清理整治。
陈先生:以前没有大棚房这个概念,中央的政策我们都支持。我们希望政策能够支持我们一些,这么多面积,我们都是采草莓,要摆一大片呢,存放等问题都解决不了,工具、生产的农产品,放的地方都没有。
以务农为生的陈先生一家,奔赴百里寻求生机属实不易,但这并不能成为违建大棚房的理由。解决水果堆放难题的办法有千百种,可违建大棚房的安全问题不容忽视。施晓明说,大棚房必须拆,但是镇政府会考虑陈先生的难处,积极为他申请临时看护房。
礼嘉镇建管所主任 施晓明:我们也给他了一个自行整改的期限,如果期限之内不能整改到位的话。我们会采取另外的措施。如果他确实需要,可以到村委去咨询,按照正常的流程,到建管所来办理临时看护所的手续。
截止发稿前,本栏目接到了陈先生的来电,他说,他已经配合城管对果园内的违建大棚房进行了拆除,建管所也主动帮忙申请了临时看护所。大棚房整治要坚决彻底,耕地红线要严守,而后责任之下民情方可体恤,观众朋友们,您对礼嘉镇镇政府的做法有什么意见,欢迎到“微武进”微信公众号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