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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昨天,武进法院集中宣判3起涉恶案件,19名被告人获刑。
此次集中宣判的3起案件,涉及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其中获刑时间最长、涉案金额最多的一起案件为刘长虎等7人敲诈勒索、诈骗一案。2017年3月至2018年4月间,被告人耿贵阳先后伙同刘长虎、鹿浩天等人,组成较为固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以“平台费”、“家访费”、“管理费”等各种名目的“行业规矩”名义,诱使被害人以车辆抵押签订虚高的借款合同,并以此为要挟,或以恐吓、殴打等软硬兼施的手段进行非法讨债,以达到非法占有被害人财产的目的,涉案金额达56万元,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审判长 吴文亮:被告人刘长虎,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0万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9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并处罚金29万元。
3起案件中,19名被告人最高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最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自扫黑除恶行动开展以来,武进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深入推进专项斗争,共审结涉黑涉恶案件7件46人,受理关联职务犯罪案件1件1人,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