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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有关使用政策的意见》,新政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
据了解,此次公积金使用新政主要在三个方面进行调整:一是扩大了使用范围,放开实施了异地贷款,同时新增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使用公积金业务,允许符合条件的职工提取公积金支付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个人分摊费用。二是实施差异化贷款政策,在准贷条件、对购买经济适用房类保障性住房和特殊人才的支持力度保持不变的情况下,调整公积金余额20倍计算贷款额度和10倍计算贷款额度的计算规则,取消贷款额度保底照顾。三是提高了低收入家庭公积金贷款贴息额度,将每户每年最高贴息5000元提高至6000元。
常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武进分中心业务科科长 章蔚达:我们政策的改变主要还是对那些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比较强的、缴存时间比较长的(职工)提供更加有力的帮助,这样可以使我们公积金制度更好的用作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