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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即将来临,家家户户都会准备一些烟花爆竹增添节日的气氛。不过,根据最新的《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2月1日起,部分区域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昨天上午,区安监局召开全区禁放区烟花爆竹零售店主要负责人会议,进一步规范零售户经营行为。
会议对烟花爆竹的批发、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等各个环节的注意事项进行了讲解,同时对几起烟花爆竹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刻剖析,动员零售户积极配合禁放工作的相关要求,提高安全管理意识、消防安全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全区各安监部门将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情况的检查,坚决打击非法经营的行为,为消除烟花爆竹安全隐患、预防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奠定基础。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实施退出机制
武进调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网点布点规划
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压缩、适度竞争”的原则,结合全区城乡发展实际,我区重新调整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网点布点规划,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条件和经营行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督管理。
此次调整布点规划,充分考虑了各镇区(街道)新农村建设、集中安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历史因素和群众消费习惯,来设置零售网点数量,原则上新增烟花爆竹零售点限定于各镇区(街道)新建居民小区附近,老街道在现有零售网点的基础上优化组合不予新增,禁放区域不予规划烟花爆竹零售点。
此外,我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实施退出机制,逐步减少零售点数量,全区零售点的烟花爆竹由烟花爆竹批发公司统一配送,不得超量储存,不得私产、私运、私储、私销、私放。同时,我区将加强乡镇、街道及部门间沟通,严厉打击烟花爆竹无证经营行为,全力保障持证零售网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