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武进国家高新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时入库统计,提高高新区固定资产投资的全面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经管委会研究,决定制定《武进国家高新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现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进国家高新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入库统计工作管理办法
为确保武进国家高新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时入库统计,提高高新区固定资产投资的全面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根据《常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网络管理办法》规定,进一步规范项目新增、变更和退出的统计管理,特制定武进国家高新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统计管理办法。
一、明确工作职责
高新区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在项目管理中的相关职能,落实措施,及时按照统计部门的要求,做好新开工项目的入库统计工作。
1、经济发展局作为统计工作的牵头部门要统筹衔接好项目入库统计工作。经济运行科要指导其它相关部门做好入库统计材料的收集,对项目入库材料进行审核,及时向上级统计部门提交材料,组织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人员开展统计业务培训,并做好固定资产投资报表的催报、审核及投资数据分析工作。投资管理科要做好高新区项目备案的汇总整理,及时提供达到入库统计要求的项目备案通知书及项目投资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协助衔接相关项目单位,落实明确项目实施单位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负责人。
2、投资促进服务局作为招商引资类进区项目服务推进部门要及时跟踪相关项目的开工情况,在项目开工后,及时向项目建设主体单位收集项目开工建设入库统计的相关证明材料,每月定期移交经济发展局经济运行科,并协助落实明确项目实施单位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负责人。
3、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局作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部门要扎口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建设情况的汇总,在项目开工后,及时向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具体实施的滨湖公司收集项目入库材料,并移交经济发展局经济运行科,并明确项目实施单位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负责人。
4、武高新公司作为政府投资项目具体实施部门及公司自行管理项目的实施部门,在项目开工后,要按照统计部门要求及时完善项目的入库统计资料,政府投资项目资料及时提交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公司自营项目定期移交经济发展局经济运行科,并明确项目实施主体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负责人。
二、项目入统要求
项目入统对象为在高新区内实施的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全部工业、服务业、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和房地产项目(计划总投资以单个项目批准立项备案文件为准)。
1、项目入统材料要求
(1)加盖公章的项目实施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加盖公章的入库项目的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
(3)项目建设施工合同复印件(仅需提供合同首页、包含项目名称和金额页以及合同盖章页);
(4)部分无施工合同的租用标准厂房项目提供设备购置合同或付款凭证复印件(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以下项目的发票或合同金额无要求,5000万元及以上投资项目的发票或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500万元)。
2、材料上报时间要求
各相关部门在每月20日之前将入库项目清单及入库材料移交经济发展局经济运行科,同时将未入统项目进展情况表一并上报。
3、投资数据报送要求
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固定资产投资数据的月报工作,经济发展局每月及时催报投资报表,并向各相关部门反馈项目入统及投资数据上报情况,各相关部门根据项目实际进度核实已入统数据的准确性和未入统项目的相关情况,及时反馈经济发展局。
三、加强组织保障
1、强化责任考核
为确保全面反映高新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资情况,把工作落到实处,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把项目入统工作纳入部门日常工作来抓,明确专人负责,把任务分解到位,强化责任考核。
2、建立例会制度
为提高项目入统工作效率,使各部门信息充分共享,建立项目入统工作例会制度。由经济发展局牵头,召集各相关部门项目入统工作负责人,在每月23日下午召开项目入统工作碰头会,各部门交流当月的新开工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入库材料收集情况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开的由经济发展局另行通知。
3、完善配套政策
为推动项目入统的质量和效率,确保项目投资应统尽统,经济发展局应对项目单位入库统计及月度上报情况加强管理,出台项目统计配套政策,对积极主动配合政府完善项目入统材料、固定资产投资数据上报及时、报送数据准确性高的项目单位,优先支持其申报政府各类政策;对拒报、迟报、瞒报、乱报的项目单位,不予支持其申报政府各类政策。
附件:1、武进国家高新区拟入统项目资料移交清单汇总表
2、武进国家高新区未入统项目进展情况表
下载附件:武新区委发63号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