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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武进国家高新区关于进一步做好扬尘管控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517/2019-00042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建设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新区委发〔2019〕47号 发布机构: 武进高新区管委会  
产生日期: 2019-07-02 发布日期: 2019-07-0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根据常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长效管理的意见(试行)》、区生态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降尘管理的通知》、高新区《关于迅速落实降尘管控措施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管控要求,压实管控职责,健全管控机制,完善管控措施,现就做好高新区扬尘管控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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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国家高新区关于进一步做好扬尘管控工作的通知
武新区委发〔2019〕47号
 
 南夏墅街道办事处,北区管理处,机关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常州市今年1-5月降尘监测结果简报显示,武进高新区、南夏墅街道的降尘监测值在全市40个乡镇街道中排名比较靠后,为彻底扭转这一不利局面,根据常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长效管理的意见(试行)》、区生态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降尘管理的通知》、高新区《关于迅速落实降尘管控措施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管控要求,压实管控职责,健全管控机制,完善管控措施,现就做好高新区扬尘管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立武进国家高新区扬尘管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罗文祥

副组长:毛  健  邵志平  庄春潮

组  员:张伟国  莫建刚  臧伟良  王志鸿  诸张益

王雄伟  夏  禹  刘正生  杭  兰  李珍珠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局,由张伟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牵头此项工作。

二、明确监管部门职责

1、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局扬尘防治监管职责

负责高新区辖区内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扬尘防治监管工作;负责渣土临时受纳的申报审核,渣土处置的审批、发证,存档及监督管理;负责高新区扬尘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2、南夏墅街道办城管科扬尘防治监管职责

负责渣土运输路线和渣土处置点的初审;负责监督运输企业及时做好运输期间沿线的卫生保洁工作;负责监督土方堆放点的扬尘防治工作;负责对有抛散滴漏严重、带泥上路、不按路线运输、偷倒垃圾、不及时整改等违规行为的运输企业或车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负责高新区扬尘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3、南夏墅街道办拆迁安置科扬尘防治监管职责

负责拆迁工地的扬尘监管工作;负责高新区扬尘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4、南夏墅街道办事处爱卫科扬尘防治监管责任

负责道路的清扫冲洗保洁工作;负责高新区扬尘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明确监管工作措施

1、提高思想意识,夯实监管责任

参与扬尘管控工作的监管部门要清醒意识到目前高新区扬尘管控面临的严峻形势,从思想上、行动上高度重视扬尘管控工作,压紧压实各自的监管责任,加强各项降尘管理方法的有效使用,力争在下半年彻底扭转在全市乡镇排名靠后的不利局面。

2、加强统筹联动,提高工作效率

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局承担武进国家高新区扬尘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是高新区扬尘管控的总牵头单位,张伟国同志是总牵头人,统筹协调规划建设、城管、拆迁科、爱卫科等部门,全面按照《高新区建筑工地扬尘监管工作方案》,充分利用高新区大气工作微信群、在建项目扬尘管控工作微信群、城管APP等工作平台,加强信息互通,及时发现问题、处置问题,更快、更好地开展扬尘管控工作。

3、明确管控标准,制定监管重点

(1)建筑工地必须按照“六个百分百”的要求组织施工,扬尘源的施工更要严格按照扬尘管控方案精心组织,作业区域应使用雾炮、喷淋等设施进行降尘作业,非作业区裸土必须采用密目式防尘网进行全覆盖,场内硬化道路及周边要设置雾炮、环绕喷淋等设施降尘,并增加临时道路清扫洒水频率,做到降尘效果明显;市政工地参照建筑工地组织开展施工作业。

(2)拆迁工地在进行拆除、清运作业时,应使用雾炮、喷淋降等设施进行降尘作业,现场拆除后立即采用密目式防尘网进行全覆盖,建筑砖屑等建筑垃圾清运时必须密闭运输。

(3)土方堆放点作业时应使用雾炮、喷淋等设施进行降尘作业,现场裸土必须采用密目式防尘网进行全覆盖。

(4)道路保洁要注意保洁质量,增加洒水车作业频率和水量,另外要科学作业,多利用雨天以达到更好的洒水清扫效果。

(5)土方运输要做到全过程监管,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运输路线进行土方运输,运输时道路沿线必须安排专人进行保洁;禁止外来土方进入高新区,内部老土方要逐步进行消化,新产生的土方应按要求堆放;要统筹土方堆放点,及时掌握各类土方信息,严控堆土范围和堆土标高。

4.健全管控机制,加大执法力度

(1)办理流转登记、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市政类项目。在日常巡查过程中,被发现未按《高新区建筑工地扬尘监管工作方案》的要求组织施工,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将下发停工整改通知,并由南夏墅城管中队负责停工监督,整改结束经验收符合要求后,才能予以复工。整改未通过仍继续施工的项目,将予以罚款、扣信用分等行政处罚。

(2)未办理建设程序或建设程序不完善的建筑、市政类项目。在日常巡查过程中,被发现未按《高新区建筑工地扬尘监管工作方案》要求组织施工,由南夏墅城中队责令停工并监督,待建设程序完善后才能予以复工。

(3)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渣土运输车辆未冲洗出场、未密闭运输、未按审批线路运输、运输路线上没有专人保洁等行为,由南夏墅城管中队责令运输单位停运并监督,整改结束经验收符合要求后,才能予以复工。

(4)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土方堆点未设置有效的降尘设施、裸土未覆盖等行为,由南夏墅城管中队责令运输单位停运并监督,整改结束经验收符合要求后,才能予以复工。

(5)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拆迁作业时未设置有效的降尘设施、拆迁后未用网进行覆盖,由南夏墅建管科责令停工,并由南夏墅城管中队监督停工,整改结束经验收符合要求后,才能予以复工。

(6)对于屡次被发现未严格按照《高新区建筑工地扬尘监管工作方案》作业的土方运输单位、拆迁单位,将建议高新区管委会予以处罚。

               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7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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