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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2019年武进国家高新区水环境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517/2019-00013
主题分类: 建设规划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新区委发〔2019〕10号 发布机构: 高新区  
产生日期: 2019-03-06 发布日期: 2019-03-1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现武进国家高新区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市、区“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部署,特制定2019年武进国家高新区水环境治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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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9年武进国家高新区水环境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新区委发〔2019〕10号
 
 南夏墅街道办事处,北区管理处,各行政村、社区、事业单位,各有关企业,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公司:

现将《2019年武进国家高新区水环境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9年武进国家高新区水环境

治理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现武进国家高新区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市、区“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部署,特制定2019年武进国家高新区水环境治理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19年高新区全面消除黑臭和劣五类水体,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进一步深化河长制和网格化管理工作,全区73条河道、185个河塘实现长效管护全覆盖;永安河、武南河、武宜运河等过境区级河道水质保持稳中有升,段内污染物指标不提高,确保武宜运河钟溪断面区域考核达标;园区河道及镇村河道水质指标在消劣和消黑臭基础上力求进一步趋好,通过水系沟通、综合治理等举措,全面恢复高新区范围内河道水环境功能,水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确保在全区生态文明考核中名列前茅。

二、主要任务

控源截污是河道水质的根本保证,要对生活、生产污水进行系统治理。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系统建设雨污水管网,严格实施企事业单位和村庄雨污分流,全面推行市政雨水管道“二次截污”,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严管畜禽养殖污染。

1、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强化规划环评和产业政策在项目转移过程中的引导和约束作用,加大“两高”行业产能淘汰和压减力度;严格项目准入,新、改、扩建项目严格实施污水排放控制,将污水处理排放作为建设项目准入前置条件。(南夏墅街道、北区、经济发展局、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局)

2、系统建设雨污水管网。严格按照高新区排水总体规划建设雨污水管网;完成海湖东路、阳湖路东延、新启路、规划道路、湖滨路等雨污管网建设;完成永胜河瑞声段拓浚改造建设,完成永胜河(龙资路至南湖路)的新建工作,保障水流畅通,完善疏浚雨污水主管网、支管网,保证雨污水的收集畅通。(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局、武高新公司)

3、严格落实企事业单位、村庄、社区雨污分流。企事业单位、村庄、社区的雨污分流达到100%(分流或混流);新建项目和已建未雨污分流的企事业单位按照武政发〔2018〕80号文件要求实施;已实施雨污分流的企事业单位按照高新区雨污分流标准和流程完成回头看工作;村庄全面实施雨污分流,污水原则接入污水管网,没有条件的采取点源污水处理方式。(南夏墅街道、北区、经济发展局、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局)

4、雨水管道“二次截污”。市政道路雨水排口以及已实施雨污分流的社区、学校、商住楼等雨水总排口晴天有污水排放的要实施“二次截污”;2019年完成社区二次截污井13座,完成市政雨水二次截污井20 座,二次截污井的建设要严格按照“三可”措施组织实施。(南夏墅街道、北区、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局)

5、高质量清淤。清淤过程中注重沿河排水口普查登记,晴好天气如有污水排放,要及时对片区进行控源截污;河道驳岸或挡墙有破损要及时维修;妥善处置淤泥,受污染的淤泥要进行焚烧处理,未受污染的淤泥要再利用。2019年完成长沟河(西湖路至湖滨路)、白鱼庙浜(顺龙河至南湖河),沿高速公路河道(武宜路至凤翔路)、余家浜等河道清淤工作。(南夏墅街道、北区、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局)

6、严格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发展生态循环农业,鼓励使用农业有机肥,大力推广标准化水产养殖,强化畜禽养殖监管,巩固畜禽养殖整治成果,严防养殖污染反弹。(南夏墅街道)

7、常态化活水。高新区河道地势平坦,枯水期缺少流动,水质变差,要充分利用区域防洪治水设施进行常态化活水,水畅其流,流水不腐,同时利用现有泵站便利条件,在泵站内河增设大功率增氧设施,在活水过程中进行增氧,顺水而流增加整个河道水体的融氧量;针对问题突出的黑臭河道或断头浜,控源截污后生态系统仍无法维持的河道,应配套活水设施或增氧设施,确保水活流畅。(南夏墅街道、北区、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局)

三、管理措施

1、组织保障

(1)“河长制”是一种有效的水环境治理机制,在高新区污水治理中发挥了积极作用。高新区“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对高新区水环境整体水质提升、水环境改善负总责。高新区积极引入“企业河长”、“党员河长”、“志愿者河长”等多种模式,完善和充实高新区“河长制”体系,落实河长责任制,助推高新区水环境治理工作。

(2)执行属地管理,建立水环境管理制度。高新区水环境长效管护实行“属地管理”,建立河道、雨污水管网、企事业单位雨污分流、村庄雨污分流、“二次截污”设施、防汛设施、河道活水、信息化等水环境管理制度,按照水环境组成因素划分管护任务,做到“三明确”,即:明确行政管理主体、明确第三方运维主体、明确运维细则和考核要求。

(3)联动机制。水环境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政府和社会之间要联动,上下级之间要联动,部门之间要联动。主动协调区环保局、区水利局、大禹公司等部门的水环境管理职能科室,在高新区范围化多头管理为统一协调管理,建立高新区水环境治理联合机制。完善高新区区域水环境治理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和准确,及时向社会发布高新区区域水环境状况。

2、严格监管

(1)完善监测网络。进一步完善高新区水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控网络。按照武进区统一规划设置河道监测断面(点位),重点推进在线监测,逐步实现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测设施全覆盖。建立高新区监测质量管理体系,提升高新区对重点河流控制断面、污染源水质全指标监测、化学物质监测和环境风险防控技术支撑能力。

(2)健全监管机制。结合高新区城市精细化管理,将环境监管工作纳入高新区网格,2019年起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岗位,推动环境监管、执法全覆盖。着力完善上下结合的独立调查工作机制、区域共治的联动执法机制,定期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进一步完善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工作程序,采取专项检查、定期通报、限批、约谈等综合措施,整治重点流域、行业、领域的突出环境问题。

(3)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坚持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零容忍”,严厉打击查处破坏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排放,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废水、含病原体污水,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未经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对造成生态损害的责任者严格落实赔偿制度。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加强企业监管。全面实施排污(水)企(事)业单位“红黄牌”管理。逐一排查各类工业企业排污情况,对超标和超总量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后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一律停业、关闭。推进重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事业单位名单,维护广大民众对水环境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开展高新区污水直排环境和黑臭水体“随手拍”、“晒企业治污、晒环保监管”等活动,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和高新区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介传递正确舆论导向,发挥公众和媒体舆论监督作用。

3、智慧管理

(1)平台建设。依托高新区光纤网和数据中心网络等信息化基础设施,依托视频图像应用平台、地理信息系统、WIZ河长制物联控制中心等软件应用平台,构建高新区水环境治理信息资源平台(河长制),实行水环境治理信息化共享机制,积极探索实行水环境“互联网+监管”模式。

(2)地理信息系统建设。依托现有水环境电子档案信息,结合地形资料、航拍图和第三方的现场勘测数据,对高新区辖区河网(河塘)、市政(雨、污、废水)管网、动力(泵站)设施、企事业单位排水管网,在线监测等水环境相关的平面位置、具体参数等基础信息进行收集、归类和整理,通过地理信息等软件进行集中加工,录入高新区水环境治理信息资源平台进行信息发布,实现基础信息的网络化共享。

(3)智慧管理。依托高新区全覆盖的光纤网资源,将高新区水环境设施(污水处理厂、中水处理厂、污水泵站、防汛泵站、活泵站水、截污设施、排水口等)、河道断面水质监测、重点排水企业在线监测等功能设施进行网络物联,实现视频图像、运行数据、水质数据、监管数据等信息的集中采集、分析和发布。搭建物联管理平台,实现“三可”(可看、可控、可追溯)智慧管理措施,利用信息化高效服务于高新区“河长制”工作,服务于水环境治理工作,通过信息化、智能化和资源共享机制促进水环境治理工作方式的改变,促进各部门治水共识的达成,达到信息使用效率最大化,实现高新区水环境治理的长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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