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
为加快推进村庄环境宜居化,公共服务均等化,乡村文化特色化,巩固我镇村庄环境整治成果,根据《常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常办发〔2018〕54号)要求,进一步做好我镇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以村容村貌提升、污水设施建设和农村公共厕所建设为主攻方向,全面统筹,全民参与,全力以赴,营造一个整洁、有序、文明、和谐的人居环境,现就做好我镇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作出如下通知: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镇实现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农村户用厕无害化建设改造全覆盖,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完善“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城乡统筹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处理。继续推进“康居型”、“美丽型”村庄建设。通过环境整治,使得全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显著增强。
二、组织领导
成立2019年湟里镇村庄人居环境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朱军华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丁 涛 党委副书记、政协工委主任
王 乾 党委副书记
蔡兰芬 纪委书记
吴 柯 副镇长、综合执法局局长
组 员:许海东 综合执法局副局长、一中队队长
孙俊杰 环保科科长、长效办主任
吴波清 建管所所长
潘翼东 农经站站长
毛程亮 农技农机站站长
董荣庆 交管所所长
朱红祥 水利站副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两个督查小组,负责日常督查工作。
第一组:王 乾、许海东、孙俊杰、毛程亮、董荣庆
第二组:蔡兰芬、吴 柯、吴波清、潘翼东、朱红祥
三、工作内容
各村(社区)要组织发动广大干部群众,集中开展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全面清理本村范围内的暴露垃圾、污水坑塘,做好垃圾、粪便、污水的管理和无害化处理。各村(社区)要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在村域范围内广泛开展人居环境集中整治活动。一是要对农村生活垃圾进行全面整治:家前屋后无暴露垃圾、无乱堆放,垃圾定点收集、定时清运、日产日清;无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二是要对厕所粪污进行全面整治: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无露天粪坑、简陋厕所,粪污全面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公共厕所管理规范,无乱张贴、乱涂写现象,无明显异味;三是要对生活污水进行全面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完善,村庄河道(塘)河面干净,无浮萍、水花生及漂浮物;岸坡无白色垃圾、建筑垃圾、无乱搭建、无乱堆放、无污染;四是要对农业废弃物进行全面整治:加强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减少农业固体废弃物对土壤的破坏,农药包装废弃物要进行集中回收处理;禁止露天焚烧秸杆;规范畜禽养殖和卫生管理,减少畜禽粪水污染,解决好“脏、乱、差”问题;五是要对村容村貌进行全面提升:通村组道路路面平整,无坑洼、积水,两侧视野内无暴露垃圾、无焚烧垃圾,无乱搭建、乱堆放;废品收购点(店)要围护经营,物品堆放整齐,环境整洁;村庄公共照明设施完备;六是要对长效管护水平进行全面提升:建立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加强文明习惯的引导和养成,切实改变影响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摒弃乱丢乱扔、乱牵乱挂等不文明行为。
四、检查考核
检查时间将从2019年11月8日开始,行动领导小组将不定时对各村(社区)进行现场督查、考核。考核成绩将以市、区两级明查暗访考核成绩和镇行动领导小组明查暗访督查成绩为主,考核结果将作为年终各村(社区)长效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相关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加强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的领导,坚决防止出现工作走过场和滑坡回潮现象。各村(社区)要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落实具体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2、强化机制保障。镇政府将把本次整治后的效果作为今后全镇环境整治的管理标准,要求各村(社区)保持常态化,并建立长效机制,防止“脏、乱、差”现象反弹。镇也将结合实际,适时对做法好、效果好的创新机制进行推广。
3、强化氛围营造。各村(社区)要加强宣传力度,利用宣传栏、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发动,做到人人皆知,人人都参与到本次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中来。
常州市武进区湟里镇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