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村,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省、市、区政府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为加强对全区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依据《关于印发<武进区 “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发〔2018〕178号)有关要求,镇政府决定成立湟里镇“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名单
组长: 祁斌 党委副书记、政协工委主任
王乾 副镇长
成员: 张华东 财政分局局长
杨文伟 国土资源所所长
许海东 综合执法局副局长、一中队队长
王紫薇 市监分局局长
毛程亮 农技农机站站长
潘翼东 农经站站长
张兼菠 综合执法局二中队队长
臧华忠 湟里派出所所长
蒋金龙 东安派出所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技农机站,毛程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吴旭祥同志任副主任。
二、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开展我镇“专项行动”,准确把握政策界限,研究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有关措施,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研究部署有关工作。
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协调推进“专项行动”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及责任分工组织落实;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一)国土资源所
负责协调推进“大棚房”问题清理排查,指导督促整治整改工作;依法依规查处排查中发现的确属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大棚房”等违法违规行为;会同相关部门完善相关设施农用地管理政策;指导做好“大棚房”等非农设施占用耕地的生产功能恢复工作。
(二)农技农机站
负责协调推进“大棚房”问题清理排查,指导督促整治整改工作;做好涉及“大棚房”问题的部门主管项目规范管理,以及骗取涉农资金补助、改变农业设施用途的主管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追回工作;指导做好“大棚房”等非农设施占用耕地的生产功能恢复工作。
(三)农经站
负责做好涉及“大棚房”问题的部门主管项目规范管理,以及骗取涉农资金补助、改变农业设施用途的主管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追回工作。
(四)派出所
负责依法打击破坏土地资源犯罪行为,及时妥善处置与“大棚房”问题有关的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五)财政分局
参与做好“大棚房”问题中骗取涉农资金补助、改变农业设施用途的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追回工作,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的使用监管。
(六)市监分局
负责依法查处涉及“大棚房”问题的营业执照、经营场所卫生食品安全、广告虚假宣传等行为。
(七)综合执法局
负责配合做好村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问题的排查整治。
(八)相关村委
各相关村委要把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当作当前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抓好抓实,严格属地管理,压实属地责任。各村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整治措施推进落实,配合做好全面排查、问题初核、整治整改、耕地恢复和长效监管等工作。
三、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由组长召集。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自行调整,报领导小组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武进区湟里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