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园区)各单位(部门):
为了更好地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的战略思想,凝聚社会力量,壮大慈善救助实力,提高社会救助水平,改善和保障民生,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慈善一日捐”活动的意见》(武办发〔2019〕111号)文件精神,在9月5日“中华慈善日”来临之际,将我镇(园区)认真组织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捐赠时间
2019年9月5日至10月10日。
二、捐赠对象
机关行政、事业等单位干部职工和村(社区)干部。
三、捐赠标准
1. 镇(园区)党政机关干部:主要领导500元/人,副职领导300元/人,一般干部200元/人;
2. 镇(园区)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主要负责人(正、副职)200元/人,一般干部职工(联防辅警、幼教老师等)100元/人;
3. 广电、供电和邮政系统干部职工:干部200元/人,职工100元/人;
4. 村和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正职300元/人,副职200元/人,一般干部(“两委”委员和四职干部)100元/人。
四、活动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作为当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实践,在活动中砥砺“为人民服务”的初心,按照“依法组织、领导带头、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的原则,早发动、早部署、快行动、快落实,确保人人知晓、人人参与;要细化活动责任,认真做好思想发动,激励更多的人支持慈善、参与慈善,确保捐赠活动取得成效;要立足自身职能,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强宣传力度,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提高干部、职工的慈善意识和参与慈善的自觉性,支持参与“慈善一日捐”活动;要严明纪律,不得任意扩大募捐的范围和对象,不得任意更改捐赠标准,不得搭车募捐,不得截留募捐资金。
五、交款方式
各单位于10月10日前,将捐赠款项和捐赠登记表统一交镇财政分局预算科或汇至武进区嘉泽镇财政分局账户(汇款单位:常州市武进区嘉泽镇财政所,开户行:农村商业银行嘉泽支行,账号8833204216901201000028689),汇款时请注明单位名称。
附件:2019年嘉泽镇(园区)“慈善一日捐”捐赠登记表.doc
常州市武进区嘉泽镇人民政府
2019年9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