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保障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根据《江苏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江苏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指导手册》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把农村家宴服务场所建设作为关注民生、服务民生、为民办事的具体措施,不断提升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防控水平,切实保障我镇农村(社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
对照《江苏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指导手册》的要求,积极推动我镇农村家宴服务场所提档升级工作。通过努力,改变以往农村家宴室外制作、污水乱排的面貌,达到“专用固定厨房加工、设施设备基本齐全、加工过程基本规范、污水油烟达标排放”的标准(附件1),使农村家宴加工条件大幅改善,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防控水平显著提升,力争年内改造提升或新建“合格”以上农村家宴服务场所10家,“良好”率60%以上。
三、工作安排
各村(社区)、各职能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明确责任领导,分解工作任务,按照以下三个阶段推进工作落实:
(一)部署启动阶段(8月1日~8月15日)。各村(社区)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对农村家宴服务场所提档升级工作的宣传力度,向社会宣传重要意义和相关要求,为农村家宴服务场所建设营造良好氛围。要通过实地走访、深入调查等形式,开展摸底,合理确定农村家宴建设,各村(社区)于8月15日前将拟改造或新建的农村家宴服务场所名单(附件2)报送镇食安办(联系人:强纪兴,联系电话:88528125)。
(二)全面推进阶段(8月16日~10月15日)。各村(社区)和职能部门要明确责任,把握时间节点,推进落实。要整合利用现有资源,对照《洛阳镇农村家宴服务场所厨房建设标准》(附件1)进行改造提升或新建。建设过程中,市场监管分局要加强业务指导,提前介入,对拟改造和新建家宴厨房实地指导,提出建设意见,避免走弯路,减少建设过程中的浪费,提高建设效率。
(三)申报验收阶段(10月16日~10月31日)。各相关农村家宴服务场所完成改造工作,达到提档升级标准的,于10月10日前向镇食安办报送《验收申请表》(附件3),提出验收申请。镇食安办会同镇派出所、环保科、建设办、市场监管分局等部门,对提出验收申请家宴中心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由相关责任部门按照法律职责要求整改,逾期不改的给于相应处罚,直至责令停业。
四、职责分工
1.派出所:做好农村家宴服务场所场所消防安全的技术指导。
2.环保科:做好农村家宴服务场所配套油水隔离、污水排放、油烟净化装置的技术指导。
3.市场监管分局:做好农村家宴服务场所建设的业务指导。
4.城管中队:做好农村家宴服务场所餐余废弃物和垃圾分类处理进行指导和检查。
5.镇食安办:将创建工作列入对各村(社区)年度考核,指导各农村家宴服务场所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农村家宴厨师的健康管理和食品安全培训工作。
6.村(社区):做好农村家宴聚餐活动的申报备案管理。
五、工作要求
1.各村(社区)要落实主体责任,充分整合资源开展农村家宴服务场所提档升级工作,督促开办方进行油水隔离池、厨房油烟净化等设施的配套安装,提升家宴厨房硬件条件。
2.镇食安办、市场监管分局要主动上门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农村家宴服务场所提档升级工作高标准实施、高质量完成。
3.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对接服务,确保如期完成创建目标任务。
镇食安办联系人:强纪兴,联系电话:88528125。
洛阳镇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