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镇洛美社会组织培育中心筹备小组:
经审核,所报材料齐全,章程规定的宗旨、任务、业务活动范围及经费来源等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同意成立“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镇洛美社会组织培育中心”,予以注册登记。
希望你中心成立后,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严格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按时参加年检,整合社会资源,积极开展各类公益活动,为发展我镇社会公益事业作出贡献。
洛阳镇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