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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责令企业限期整改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736/2019-00042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洛政发〔2019〕38号 发布机构: 洛阳镇  
产生日期: 2019-07-22 发布日期: 2019-07-2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责令企业限期整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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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责令企业限期整改的通知
洛政发〔2019〕38号
 

 

各有关企业:

根据《武进区洛阳镇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洛安发〔2019〕1号)《关于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洛安发〔2019〕15号)和《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洛安发〔2019〕25号)等文件要求,镇安监科依法对你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提出了整改意见和要求,直至见面约谈,长期未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现责令你单位(责令限期整改企业具体名单)于2019年7月29日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整改意见,彻底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并将书面整改报告报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复查。否则,将按程序,报送武进区应急管理局处理。

 

 

洛阳镇人民政府

2019年7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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