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市政府、军分区征兵命令,全区2019年将征集新兵325人(不含女兵)。
一、任务分配
(一)男兵征集
雪堰镇30人,礼嘉镇18人,前黄镇17人,湖塘镇41人,牛塘镇14人,横林镇18人,洛阳镇16人,遥观镇20人,横山桥镇27人,湟里镇26人,嘉泽镇21人,南夏墅街道20人,西湖街道12人,高新区北区12人,潞城街道7人,戚墅堰街道7人,丁堰街道5人,信息学院14人。
(二)女兵征集
女兵征集按照省征兵办公室有关要求执行,实行网上报名、全程公开、择优入选,由省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征集的女兵计入全区征集任务,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三)任务调整
因完成专业技术兵对口征集等原因需调整征集任务的,由区征兵办公室根据计划统筹安排。各镇、开发区、街道对调整的征集任务必须完成,并计入本地区征集任务。
二、征集对象
征集的男青年,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重点做好大学生及大学毕业生征集工作,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
优先征集在抢险救灾和灾区恢复重建中表现突出的青年入伍。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现役部队干部子女(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符合条件的,应优先批准入伍。
三、征集年龄
男青年为2019年底前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以放宽至24周岁。女青年为2019年底前年满18至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四、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按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身体条件,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五、征集办法
适龄青年应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应征公民经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入伍的时间统一为2019年9月1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2019年9月1日起算。
六、征集时间
8月1日开始征兵,9月10日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在普通高等学校组织大学生征集的时间适当提前。新兵从征集地区起运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有关要求
一是要强化组织领导。各镇、开发区、街道要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征兵责任制,把征兵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层层包干、责任到人。征兵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支持和参与征兵工作,为征兵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要严密组织实施。严把新兵体检关。严格落实“封闭式”体检要求,严格执行新颁发的标准条件。有身体条件兵征集任务的单位要严格组织身体复查,确保入伍新兵身心健康。严把政治考核关。以适龄青年现实表现为重点,落实三级考核和区域联考制度,确保征集兵员政治可靠。严把学历审核关。教育部门要逐一核对应征青年学籍材料,确保所征兵员学历真实有效。高校要落实值班制度,全面铺开“集中式”和“预约式”政治考核,保证学生能在第一时间填到表、签到字、盖到章。严把走访调查关。坚持“四人同行”(专武干部、民兵营连长、派出所民警、卫生所医生同行)、“五个见面”(与应征青年家庭、邻居、学校、单位、村居委会见面)和“七个查清”(政治思想、家庭背景、文化程度、个人经历、现实表现、病史、入伍态度)。严把审批定兵关。坚持落实集体定兵制度,充分听取基层单位和接兵部队的意见,做到逐人票决、择优定兵。
三是要抓好廉洁征兵。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征接兵人员的教育,提高依法征接兵的自觉性。要发挥廉洁征兵监督员作用,将征接兵人员始终置于组织监督之下。要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要增强征兵工作透明度,实行征兵政策规定、征兵标准条件、征兵工作程序、征接兵纪律、定兵人员名单的公开公示。要加大廉洁征兵监查力度,坚决防止和纠正征兵工作中的不正之风,杜绝各类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发生,确保征兵工作顺利进行。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武装部
2019年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